2021年度常德市妇幼保健院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1-03-17 信息来源: 【字体:

2021年根据常德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综合各区县(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相关政策作如下:

一、基本医疗补助政策

   从即日起,常德地区所有区县市的城乡居民医保病友(政策范围内的疾病)及已经办好异地就医医保备案的患者在我院住院产生的费用均可在本院直接报销, 附表如下:

区县名称起付线(元)政策内报销比例
武陵区100070%
德山
柳叶湖
临澧有转诊单1000元
无转诊单1500元
有转诊单
70%
无转诊单
 55%
石门
西洞庭
桃源
安乡
澧县
桃花源
汉寿
津市
西湖
鼎城

备注:住院起付线实行累计封顶,一个年度内最多支付2300元起付费用,不同结算方式起付费用相互累加。

二、生育补助政策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单病种限额给予补助,标准如下:

生育方式

补助标准

平产

1300元

剖宫产

1600元

备注: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参照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三、新生儿补助政策

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起享时间:

1.出生90天以内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出生90天以后参保,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特别提示:

1.一定要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完参保手续,否则,本次住院产生费用将不能报销。

2. 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参照基本医疗补助政策。

新生儿参保手续办理须知:

新生儿出生后,请家长带好出生证先办理上户手续,再到户籍所在城乡居民医保处办理参保手续。未及时上户参保的,出院时家属可先结账办理出院。在患儿出生90天内完成上户、参保手续后,再到医院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按正常程序办理报销。

                                     

 医保办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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