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省级统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其中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整变化如下。
方案原文:统一异地就医政策,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标准,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转诊报销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支付比例严格执行参保地标准,不额外降低比例,保障两类人群合理就医需求。
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支付比例在参保地标准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通过比例调控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在本地就医、规范转诊。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支付比例在参保地标准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强化对非规范跨省就医的引导,避免医保基金无序支出。
备案类型 | 原报销比例 | 调整后报销比例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不降低报销比例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报销比例下降5% | 不降低报销比例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报销比例下降10% |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报销比例下降10% | 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10% |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20% | ||
政策影响:便利与规范并重,引导有序就医
对参保人员而言,统一的异地就医规则消除了跨区域就医的政策壁垒,明确了不同场景下的报销比例,减少就医决策的不确定性;对经办机构而言,配合“三医一张网”建设,可实现异地就医数据共享、费用精准结算。同时,通过差异化比例设置,引导参保人员优先选择本地医疗机构就诊,规范异地转诊流程,助力分级诊疗格局构建。
预计新的报销比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行,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和要求不变。
(投稿:医保管理部 来源:微信公众号“医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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