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首次签发,是指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凡在本辖区出生的活产婴儿,由接生该婴儿的医疗保健机构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一、首次签发程序,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 新生儿父母和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 新生儿父母和监护人填写并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三) 新生儿出生记录单
二、新生儿六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 新生儿母亲的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
(二) 父母到场,签亲子申明书并按手印
(三) 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没有的不要)
(四)出生证明申领信息登记表
对于出生一年后才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必须由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该新生儿是否上户的证明,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
补发:补发是指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后,有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如下: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名,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
(二)登报遗失申明(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报社登报,体现出生证号码、新生儿姓名、新生儿父母姓名)。
(三)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离婚证)及监护人和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新生儿未上户者,需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新生儿未上户的证明(新生儿已上户者,提供新生儿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五)原住院分娩机构的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首次签发机构或户籍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存根复印件。
(七)2014年以前出生的,在湖南省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系统旧证补录。
(八)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在常德市武陵区政务中心审核办理,电话:0736-7220332
(撰稿:医保事务部 张明明 二审:龙霞 终审:李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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