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顺利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12月27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市妇幼保健院承办的2018年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顺利召开。来自各区县市卫计局妇幼股股长、委托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各区县市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及全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由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科长谭丽霞主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办主任彭进华在开班仪式上作了讲话,她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二是要扎实有序,做好旧版出生证的处理工作。即做好旧证、废证的清理、系统清零和全市集中统一销毁工作;三是要强化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县级要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加强首发、换发、补发等日常管理工作。四是要加强责任意识。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名称变更后要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终身责任承诺书等,各区(县、市)统一收集辖区的相关资料后上交到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市直助产医疗机构在资料收集齐全后上交到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
培训由5名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内容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政策知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现状及文件执行要求、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在公民入学、出国、遗产继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废证管理、信息报告、档案保存等进一步得到规范。
供稿/图:保健科 朱蓉妮
审核:姚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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